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5-07-17
阅读次数:
宿迁市招标投标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信息披露
编号:2025-7-6
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:
你单位在参与宿豫大道道路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时,具有违反宿迁市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行为。依据《宿迁市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》(宿招协发〔2022〕2号),按照投标人自律管理负面清单,给予你单位投标负面行为单次记分15分,记录期限12个月(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)。记录期限内,你单位应认真履行协会公约,积极修复该负面行为不良影响。
宿迁市招标投标协会
2025年7月17日